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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质检院党委启动“第一议题”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2021-11-04

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突出政治建设这个党的根本性建设,推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化、制度化,省质检院党委于近日正式启动执行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该制度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作为院党委会议、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会议、各支部每次学习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组织学习,第一时间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

       在首次学习会上,党委书记、院长童宁带领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质量(杭州)大会贺信》,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提出了具体要求。

       童宁强调,要把“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作为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的实际举措,作为院党委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强化党员干部思想淬炼、提升“红质”党建内涵的重要抓手。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委会、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的第一项议题长期坚持下去,提高学习效果。

       童宁要求,学习的目的在于实践、在于运用。开展“第一议题”学习,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融会贯通、真信笃行,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在学习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边学边改、即知即改,以工作的落实质量检验学习成效,推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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