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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1-05-19

日前,《安徽省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家具家电、学生用品、儿童玩具等,一旦存在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缺陷,都将被依法召回,以进一步加强安徽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

      按照《办法》规定,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我省消费品召回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市县级市场监管局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消费品召回监督管理工作,委托省缺陷产品召回管理中心(缺陷产品召回技术机构)开展消费品缺陷信息收集分析、缺陷调查、技术分析及风险评估等相关技术工作;依法向社会公布消费品缺陷风险提示及实施召回的相关信息。

      该《办法》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处和省缺陷产品召回管理中心相关人员共同起草,多次征求省市县市场监管局相关部门意见,历经六轮修改,方成其稿。该《办法》的出台和正式生效标志着我省消费者召回工作迈上了规范化轨道,大大促进了我省消费品召回工作融入长三角一体化。

      据悉,省缺陷产品召回管理中心成立于201412月,挂靠在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主要开展缺陷信息收集分析、缺陷技术调查、缺陷初步研判、召回技术评估、产品安全宣传以及培训教育等工作。2020年我省消费品召回次数位居全国第一,召回数量位居全国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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